**区中小学2006年校舍安全工作目标
管理责任书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关于安全稳定工作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特由**区教育和科技局与各中小学、幼儿园签订2006年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认识校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中小学、幼儿园领导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守土有责意识,正确认识和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辩证关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贯彻落实“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加强建设、预防为主、内紧外松、严加防范、树立信心、确保校舍安全”的工作方针,确保一方平安。各中小学、幼儿园主要领导要负主要责任,其它领导负相关责任。
二、建立健全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的工作运行系统和保障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年初要把校舍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之中,完善工作运行系统,健全制度,加强宣传,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制,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各校每学期开学前或受暴风雨洪水袭击后对教学、实验、生活、体育用房、礼堂、厕所、围墙、挡土墙和水塔等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并把检查结果分类登记在房屋档案的册本上。属于危险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要立即组织师生撤离,属观察使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应派专人负责检查监测、管理,落实责任。一旦发现险情,师生要立即撤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四、对挡土墙、周边山体、危及学校安全的构筑物及在低洼地的建筑物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段,要严密监测并及时预报,建立预警系统,落实防范措施,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人。
五、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彻底排查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采取切实措施抓好整改。一是学生宿舍楼道的铁栅栏,应全部予以拆除,保证宿舍疏散楼道畅通。二是学生宿舍、实验室、浴室必须按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三是对校园内的配电室和供电线路要定期检查,发现损坏、老化的应及时维修更换。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禁止擅自使用自备电器。四是禁止学生在宿舍使用明火。目前农村拉闸限电现象时有发生,严禁学生将火柴、打火机、蜡烛、煤油灯带进宿舍。五是学生宿舍楼一定要配齐疏散通道,并进行全面清理,不得堵塞,更不得为了防盗而把铁门锁死或焊死。六是确保消防用水。
六、认真做好防雷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对校舍避雷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并对学生进行防雷安全教育。 七、要进一步加强校舍的维修改造。对学校教学楼外廊栏杆净高度达不到1.1米且安装不牢固、对窗台净高度达不到0.9米、对楼梯平台处采光窗台墙高度达不到1.1米、对室内楼梯栏杆净高度达不到0.9米(梯间水平栏杆净高1.1米)、对室外栏杆的净高度达不到1.1米的均应安装或增高护栏,使其达到规定的高度要求
八、对木屋架、木门窗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有问题的木屋架、钢屋架、钢木屋架等结构构件,应及时更换,确保结构安全;对腐朽的门窗或无法开启的门窗及不能安全使用的各类门窗,应进行维修加固。
九、加强对在建校舍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无论是修缮、改建、扩建、新建和进行校园配套建设,都必须按照基本程序办事。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的工程决不允许交付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校舍应当进行改造,使其达到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十、进一步加强学校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加大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工地安全工作的力度,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工地安全隐患,积极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一、各校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和险情紧急处理预案制度。各学校每年春、秋放假期间和开学前以及灾害性气候的前后,要对校舍进行检查和危房鉴定,做到定期检查、定期养护,及时修缮,确保校舍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十二、学校要建立值班制度和安全事故上报制度。遇到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各校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学校负责人要带班。出现校舍倒塌事故应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内上报区教科局,并随时报告抢险救灾情况。
十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要不断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各校要按照自治区综治、纪检、组织、监察、人事等五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对了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责任追究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查究制度和措施。对不负责任、疏于检查防范、造成后果的将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十四、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区教育和科技局中小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考评,并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成绩优秀的单位给予奖励。凡未按以上条款落实或因工作疏忽而发生不安全、不稳定事件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十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区教育和科技局 各中小学、幼儿园
负责人: 负责人:
2006年12月19日 2006年12月19日
![]() | 百崖大峡谷 | 5月14日 |
![]() | 勘探协议 | 5月14日 |
![]() | 设计协议 | 5月14日 |
![]() | 申报建教楼、学生宿舍楼等项目的… | 5月14日 |
![]() | 关于申请日本 “利民工程无偿援助… | 5月14日 |
![]() | 关于给予减免校舍建设人防费的请… | 5月14日 |
![]() | 申请书 | 5月14日 |
![]() | 关于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关事宜… | 5月14日 |
![]() | 关于对中小学校闲置资产情况 | 5月14日 |
![]() | 中小学校闲置资产调研提纲 | 5月14日 |
![]() | 修缮修理合同(示范文本,修缮修理… | 5月14日 |
![]() | 勘探协议 | 5月14日 |
![]() | 区中小学2006年校舍安全工作目标… | 5月14日 |
![]() | 房屋买卖合同 | 5月14日 |
![]()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 | 5月14日 |
![]() | 联合办学意向协议书 | 5月14日 |
![]() | 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责任状 | 5月14日 |
![]() | 政府采购委托书 | 5月14日 |
![]() | 助学合同 | 5月14日 |
![]() | 租赁合同 | 5月14日 |